| | | | 2025年交警支队车辆维修更正公告 | | 撰写单位: |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5-06-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400-001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交警支队车辆维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采购单位原因,本项目延期开标。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10时4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投标响应文件中一致。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新抚区南阳路17号 联系方式:024-52609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联系方式:024-53910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佐阳 电 话:024-57766706 | | 附件: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