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闻号

苏州乐诚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原料代理加盟|氢氧化钠|碳酸盐|磷酸盐|硝酸盐|立德粉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证协重磅发文!从重监管以贿赂手段干扰证券相关工作行为
中证协重磅发文!从重监管以贿赂手段干扰证券相关工作行为
发布时间:2024-11-14 12:50:47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040090)


中国证券业协会9月20日发布《关于修改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 的决定》,在第二十七条中增加一项“以贿赂手段干扰证券相关工作的”作为第五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第二十七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采取自律措施:一是拒不配合调查,伪造、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材料的;二是对投诉人、举报人等进行打击报复的;三是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四是十二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同类违规行为的;五是以贿赂手段干扰证券相关工作的;六是其他从重情形。

d421e913-f7b2-4661-9280-7e1b56ce1a13.png

图片来源:中证协网站

(责任编辑:李荣)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