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前期,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相关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对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等4家单位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五七二台等2家单位的短波无线电台设置使用情况,以及46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短波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情况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对象附后)。
经书面检查和现场核查,检查对象的无线电频率使用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总体良好。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具备使用无线电频率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条件,能够按照要求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相关设备射频指标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无线电信号的情形。同时,被检查的单位能够依法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如需缴纳)。
附:2024年度地面无线电业务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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