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要求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内容摘要记者4月29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印发《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时间表。 其中,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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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月29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印发《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时间表。

其中,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安徽、陕西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辽宁、重庆、湖南、宁夏、江苏、河北南网、江西、河南、上海、吉林、黑龙江、新疆、蒙东、青海要启动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2025年底前,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要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京津冀电力市场要创造条件启动模拟试运行,省间现货市场要实现发电企业参与省间现货购电,并加紧研究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省间现货交易的机制。市场建设要充分考虑各地合理诉求,加快形成工作合力,更好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

《通知》明确,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一年以上,且经第三方评估满足《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规定的正式运行启动条件的,可按程序转入正式运行。第一责任单位应采取独立、公开的方式选定和委托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且未参与所在省(区)电力市场方案规则编制、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省级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应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根据《通知》,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和连续结算试运行的省份,2025年底前要实现用户侧主体参与现货市场申报、出清、结算,并建立适应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准入要求、注册程序、报价方式、结算考核等机制。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中长期签约履约比例必须要符合国家能源安全保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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