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大湾区轨道交通票务互通机制

内容摘要广东促进大湾区轨道交通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日前,《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发展条例(草案稿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草案”)在广东人大网发出,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于去年制定粤港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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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促进大湾区轨道交通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日前,《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发展条例(草案稿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草案”)在广东人大网发出,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于去年制定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条例草案是该立法计划今年拟制定的涉大湾区法规之一,另两部是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条例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搜寻救助合作条例。

条例草案所称轨道交通包括地方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鼓励建设具有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的轨道交通工程。在区域协同方面,条例草案规定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轨道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不同层次轨道交通的衔接协调和融合发展。

在规划协调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广东在编制轨道交通相关规划应当合理安排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的互联互通,优化多层次轨道交通网布局。同时,支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轨道交通项目的衔接和跨境交通互联互通,编制轨道交通相关规划时可以对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轨道交通相关规划对接预留空间;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轨道交通的辐射能力。

在规划设计方面,条例草案明确要求,不同层次轨道交通之间应当按照一体化衔接要求合理确定跨线运行和换乘模式,推动实现便捷换乘。不同层次轨道交通贯通运营的,技术标准应当保持协调。做好跨线运输工作。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公平互利、平等协商、保障安全的基础上,互相开放线路,提供运输便利。

为推动轨道交通的一体化服务水平,条例草案规定安检互认与票务互通。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不同层次轨道交通的安检互认,推动轨道交通安全检查禁限目录和作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支持推动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轨道交通的票务互认,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票务互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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