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水稻研究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一)更正公告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一)品目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采购单位中国水稻研究所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6:46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4日更正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一)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中国水稻研究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6:46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晗、王鑫涛
项目联系电话0571-87666117
采购单位中国水稻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0571-63487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有宁 孙琛琛,0571-6348722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晗、王鑫涛,0571-876661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SZB-F(H)-E25105(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需求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付款方式

国产设备:

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人开具合同金额50%的收据,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0%货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凭货物全额发票(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进口设备:

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给外贸代理机构合同金额30%货款;外贸代理机构与外方签订采购协议并支付部分款项后,采购人支付外贸代理机构30%货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凭货物全额发票支付给外贸代理机构剩余货款。外贸代理机构应当与中标人另行约定结算方式,并及时办理结算。中标人具备进出口资质的则无需委托外贸代理。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付款方式

国产设备:

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人开具合同金额50%的收据,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0%货款,设备交付一年后支付剩余货款。

进口设备:

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给外贸代理机构合同金额 50% 货款;设备交付一年后支付剩余货款给外贸代理机构。外贸代理机构应当与中标人另行约定结算方式,并及时办理结算。中标人具备进出口资质的则无需委托外贸代理。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水稻研究所     

地址:0571-63487229        

联系方式:马有宁 孙琛琛,0571-63487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联系方式:蒋晗、王鑫涛,0571-87666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晗、王鑫涛

电 话:  0571-8766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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