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一)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水稻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04日 16: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0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晗、王鑫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7666117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水稻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0571-63487229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有宁 孙琛琛,0571-634872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晗、王鑫涛,0571-8766611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SZB-F(H)-E25105(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需求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付款方式 国产设备: 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人开具合同金额50%的收据,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0%货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凭货物全额发票(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进口设备: 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给外贸代理机构合同金额30%货款;外贸代理机构与外方签订采购协议并支付部分款项后,采购人支付外贸代理机构30%货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凭货物全额发票支付给外贸代理机构剩余货款。外贸代理机构应当与中标人另行约定结算方式,并及时办理结算。中标人具备进出口资质的则无需委托外贸代理。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付款方式 国产设备: 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人开具合同金额50%的收据,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0%货款,设备交付一年后支付剩余货款。 进口设备: 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给外贸代理机构合同金额 50% 货款;设备交付一年后支付剩余货款给外贸代理机构。外贸代理机构应当与中标人另行约定结算方式,并及时办理结算。中标人具备进出口资质的则无需委托外贸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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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水稻研究所
地址:0571-63487229
联系方式:马有宁 孙琛琛,0571-63487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联系方式:蒋晗、王鑫涛,0571-87666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晗、王鑫涛
电 话: 0571-8766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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