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胜诉:两家企业擅自使用“邮政”“中邮”作为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

内容摘要IT之家 4 月 10 日消息,据中国邮政官方消息,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和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定被告湖北省民营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中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中国邮政胜诉。IT之家从官方介绍获悉,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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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4 月 10 日消息,据中国邮政官方消息,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和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定被告湖北省民营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中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中国邮政胜诉。

IT之家从官方介绍获悉,2021 年至今,国资委官网已对外公告三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共涉 548 家企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遭遇了多起名称侵权事件。通过相关系统查询发现,名称中含“邮政”“中邮”等字样,但与邮政企业无隶属投资关系的企业多达 217 家。“中国邮政”“中邮”既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也是有广泛影响的企业名称缩写。

中国邮政称,未经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擅自使用这些字样作为企业名称进行企业登记注册、或注册经营相关公众号的企业,足以误导公众认为其与中国邮政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关系等特定联系,产生品牌混淆,客观上形成中国邮政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邮政品牌“背书”。当这些“冒牌”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甚至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时,往往会对中国邮政的声誉和品牌形象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带来法律风险或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中国邮政集团一方面在中国邮政官网发布声明,与名称中含“邮政”“中邮”字样但与邮政企业无隶属投资关系的企业撇清关系,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主动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多渠道开展企业名称维权打假行动。

中国邮政集团称,公司将持续发动全系统力量,常态化开展维权打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名称侵权行为对中国邮政品牌信誉的损害和企业经济利益的侵蚀,维护中国邮政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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