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单位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2:0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

联系电话:400-962-39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2: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430.182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
项目联系电话0756-2550023
采购单位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温小姐、陈小姐0756-8164359、8164241
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芮一帆0756-2255677、2550023
附件:
附件1112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7.25)(最终版).pdf

项目概况 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5-112

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0.182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182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人情况:港珠澳大桥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部门为港珠澳大桥海关,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海关智能追踪监控装备采购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3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形式为合同分包;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中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中小企业货物(中小企业货物是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其中预留份额中预留给小微企业货物不少于60%的(小微企业货物是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注:中小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型)(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0日  至 2025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资格要求中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行业特殊性是指这些行业本身具备的垄断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采购活动。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温小姐、陈小姐0756-8164359、8164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芮一帆0756-2255677、255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

电 话:  0756-2550023

 

 
举报 收藏 打赏 评论 0
今日推荐
浙ICP备19001410号-1

免责声明

本网站(以下简称“本站”)提供的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收集或转载,仅供用户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或合法性承担责任。我们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尊重所有合法权益,但由于互联网内容的开放性,本站无法核实所有资料,请用户自行判断其可靠性。

如您认为本站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675867094@qq.com。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处理。收到投诉后,我们将尽快审查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侵权内容)。本站内容均为互联网整理汇编,观点仅供参考,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请谨慎决策,如发现涉嫌侵权或违法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处理。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合作联系方式

如有合作或其他相关事宜,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