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三级等保系统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三级等保系统测评服务采购项目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采购单位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8:2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31日

联系电话:400-962-39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三级等保系统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8: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采购单位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先生 0591-8330177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娜 0591-88002309

项目概况

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三级等保系统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5-FZ102

项目名称: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三级等保系统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标的金额 (元)

数量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保证金(元)

1

1-1

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三级等保系统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300000

1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项目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项目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项目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项目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项目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由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由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人信用记录的(由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2、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至 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供应商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磋商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fjxfzb@126.com

传  真:0591-88002607

联系人:林娜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000262119700100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卢先生 0591-83301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             

联系方式:林娜 0591-8800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

电 话:  0591-880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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