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食堂承包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解决桐梓县芭蕉中学广大师生员工的餐饮困难,甲方决定将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新旧食堂承包给乙方为学校学生服务,其经营所需用具由乙方自备。
二、乙方负责义务维修校内外水设施,在承包期间,乙方负责承担学校总水费的30%,食堂所用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教师食堂除外),乙方自行安装入户电表。
三、乙方必须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取得健康证,必须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保证饮食卫生安全,食品或物品价格必须以质论价,不得强买强卖。乙方采购粮油等,必须检查是否变质,并索取出售方有效证件,作好记录。严禁不合格、不安全食品进入校园。乙方在校内所设的小卖部,只能经营卫生安全且食品,严禁经营影响学生身心健康食品和物品,如烟等。
四、乙方经营期间,如果甲方组织教职工会餐或对食堂的其它合理利用,乙方必须无条件为甲方提供场所和服务。
五、乙方负责在冷天早上、晚上向校内搭伙学生提供热水洗脸洗脚,烧水用煤和人工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按学校要求搞好门卫工作,负责双休、节假日以及寒暑假护校,门卫室不能经营仍何物品,同时要搞好校门前段卫生,不能影响学校形象。
七、因客观因素导致停水电或承包人因特殊情情况耽误,乙方必须保证搭伙学生正常就餐,若不能保证学生正常就餐,乙方负责赔偿搭伙学生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八、乙方负责管理好食堂固定设施,以及打扫食堂区域卫生。食堂卫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勤打扫,达到食堂卫生标准。
九、乙方必须不定期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必须对因食品变质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负全责。
十、乙方责任事故担保人:(本校教师)。因责任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 愿意用其工资作担保。
十一、乙方承包时间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交教师食堂工人工资 元整(小写: 元),教师食堂用煤式仟元整(小写: 元),小卖部承包费 (小写: 元)。共计: 元。押金:伍仟元整(小写: 元)。
十二、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若乙方未认真履行以上职责,且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签合同前,一次性交清全部费用共 元(包括押金 元),若在学校检查中不合要求,将按学校制度在乙方所交押金中扣除。
十三、以上内容未涉及到的,以学校制度、要求以及上级要求为准。
十四、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中学 乙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担保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场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