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大豆油购销协议书
甲方(购货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供货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 成品油,具体标准如下:
名称:
品种:
规格:
单价:
总金额:
用途:
第2条 标的数量
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的 成品油的数量为 。
第3条 相关费用
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 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 天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
第4条 油品运输与验收
(1) 乙方向甲方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本的国家质量标准为本合同的执行标准。
(2) 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按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定不超过±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3) 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一名工作人员)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以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 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4) 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5) 甲方用书面方式委托一名工作人员签收货物的,该委托人签收的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
第5条 结算
原则上现款现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可提油。
供应价格依据当时中国石化 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乙方保证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中国石化 公司当期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不包含运费),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第6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其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需要向对方给付未履行部分价款的 %的违约金。
第7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因季节变换需更换油品种类或品号(如0#与-10#的更替),双方另行协商。
第8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及时清算余款。
第9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10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11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 )种方法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法院提起诉讼。
第12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购货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供货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