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拟向实控人定增募不超2.3亿 发行价17.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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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2日讯 瑞晨环保(301273.SZ)近日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万东,其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7.68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9,049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8.16%,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万东,陈万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万东直接持有22,207,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1.00%,并通过持有公司股东上海馨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馨璞")5.05%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东宁波万东商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万东商荣")10.00%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51.66%的表决权,为瑞晨环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发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陈万东将直接持有公司35,216,549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41.6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瑞晨环保于2022年10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1,791.0448万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为洪伟龙、徐安生。该股目前处于破发状态。

瑞晨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7,862.6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458.06万元。瑞晨环保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15,561.05万元。瑞晨环保于2022年10月1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44,897.01万元,分别用于高效节能风机产业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瑞晨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7,404.63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5,211.59万元。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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