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不超40亿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国泰海通建功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040090)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2日讯 天风证券(601162.SH)近日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天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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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2日讯 天风证券(601162.SH)近日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天风证券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5月6日,天风证券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本数),拟用于财富管理业务、投资交易业务、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宏泰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498,127,34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2,599,727,239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宏泰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宏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宏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宏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财政厅;本次发行完成后,宏泰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财政厅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天风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杨帆、杨辰韬。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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