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4月3日电 (高志苗)上海证券交易所3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同步就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监管目标导向,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股通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细化规定,突出制度公平性,确保《管理规定》落地见效。
前期,上交所就《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听取境内外投资者和市场机构意见建议,各方总体支持,认为《实施细则》回应了市场关切,有助于推动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所提意见建议中,有些已吸收采纳,并完善条文表述;有些意见属于条文理解、流程咨询等方面问题,上交所后续将及时开展培训,做好规则解读。
内外资一致,细化沪股通投资者报告安排。为细化明确沪股通投资者报告安排,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经与香港联交所充分沟通,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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